開國之初旌揚良吏---老師讀通鑑之五

文:張

 


 

 

 

    昆陽之戰,劉秀以少勝多,擊敗王莽大軍,已經是兩年之前的事了。這段期間,劉秀和他的跟從者真可以說是備嘗艱辛,靠著堅忍不拔的毅力,克服了一道一道的難關,卻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。雖說洛陽還沒有拿下來,情勢顯然一片大好,進入洛陽、控有中原已是指日可待。大家都希望劉秀登基稱帝,先把大方向確定下來,以後就可以循序漸進,逐步完成建國大業;更重要的是,出生入死,征戰各方,以自已的辛苦換取功名富貴,也應該早一點實現了。大家的心意表達得如此清楚,怎麼劉秀無動於衷呢?他在等什麼呢?是的,劉秀在等,他在等天意的表示。這一天,有一個來自關中的儒生,叫彊華,帶來了顯示天意的「赤伏符」,向劉秀說了一段讖語:「劉秀發兵捕不道,四夷雲集龍鬥野,四七之際火為主。」劉秀聽到了這一段話,決定即皇帝位,並以「建武」為年號,這一年是西元25年。

 

 

 

    劉秀即位,首先拜二十四歲的同學鄧禹為大司徒,接著用「赤伏符」的讖文拜王梁為大司空,孫咸為大司馬;顯然反彈不小,只有改任吳漢為大司馬。同時,劉秀訪求卓茂,下詔任卓茂為太傅,封褒德侯。漢光武帝崇獎卓茂,很受到後人的稱讚,認為是一件了不起的事。我們也來談談這件事,主要是看看古人讀書,怎麼理解。

 

 

 

    《資治通鑑》卷四十,記了這件事,在此之前,先對卓茂有所介紹,玆錄於下: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初,宛人卓茂,寛仁恭愛,恬蕩樂道,雅實不為華貌,行己在清濁之間,自束髮至白首,未嘗與人有爭競,鄉黨故舊,雖行能與茂不同,而皆愛慕欣欣焉。哀、平間為密令,視民如子,舉善而教,口無惡言,吏民親愛,不忍欺之。民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,茂曰:「亭長從汝求乎,為事囑之而受乎,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?」民曰:「往遺之耳。」茂曰:「遺之而受,何故言邪?」民曰:「竊聞賢明之君,使民不畏吏,吏不取民。今我畏吏,是以遺之,吏既卒受,故來言耳。」茂曰:「汝為敝民矣!凡人所以群居不亂,異於禽獸者,以有仁愛禮義,知相敬事也。汝獨不欲修之,寧能高飛遠走,不在人間邪!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。亭長素善,歲時遺之,禮也。」民曰:「苟如此,律何故禁之?」茂笑曰:「律設大法,禮顧人情。今我以禮教汝,汝必無怨惡;以律治汝,汝何措其手足乎!一門之內,小者可論,大者可殺也。且歸念之!」初,茂到縣,有所廢置,吏民笑之,鄰城聞者皆蚩其不能。河南郡為置守令;茂不為嫌,治事自若。數年,教化大行,道不拾遺;遷京部丞,密人老少皆涕泣隨送。王莽居攝,以病免歸。上即位,先訪求茂,茂時年七十餘。甲申,詔曰:「夫名冠天下,當受天下重賞。今以茂為太傅,封褒德侯。」

 

 

 

這段話是根據《後漢書》與《東觀漢記》的內容合寫而成,足見《通鑑》編者很重視這件事,把卓茂的經歷作了相當詳細的記載。我們從這裡可以看到幾點十分清楚的訊息,首先,它交待了光武所以在開國之初即加褒揚,固然是因為卓茂是西漢末年,哀、平之時的著名良吏,而他在王莽執政的時候就不再應命作官,更是值得肯定與獎勵。有一些歷史書,把卓茂當作不仕新朝的志節之士,就是著眼於此。例如,過去國立編譯館出版的高中歷史第一冊,提到卓茂,這樣寫道:「光武鑑於王莽時代阿諛成風,士人氣節墮落,故即位後,力謀矯正,對於節義之士,特別推崇。例如卓茂不肯附和王莽,光武召為太傅,……東漢士大夫都以名節自勵,重視操守,成為社會的中堅分子,崇尚氣節遂成為東漢士風的特徵。」只是傳統史書的撰者,不論是《後漢書》的范曄,《後漢紀》的袁宏,以及《通鑑》司馬光,評論此事,都不著眼於節義的表揚,而是強調卓茂擔任地方長官時的表現,也就是他之所以為良吏的緣由。

 

 

 

    我們不妨從卓茂是一個怎樣的人,他怎樣處理地方事務,以及他何以如此處理,有何意義等幾個方面,略作探討。

 

 

 

    卓茂是一個與人無爭的人,就是引文所述「自束髮至白首,未嘗與人有爭競」,他之與人無爭到怎樣的一個境地?《後漢書》裡有一個小故事,可以充份說明。卓茂在擔任丞相府史的時候,有一天外出,被一個人攔住,說這匹拉車的馬是他的,卓茂問,你的馬丟失多久了?這人回答,一個多月了。卓茂用這匹馬拉車已經好些年,心裡明白絕對不是這個人的,但還是把馬解下,交給這個人,只說等到你找到自己的馬,你知道弄錯了,就麻煩你把馬牽到丞相府還給我。於是,他自已就拉著車子走了。沒多久,這人找到失去的馬,就把這匹馬送到丞相府,還給卓茂。范曄寫完了這個故事,說:卓茂與人無爭的個性,已到了如此地步。這個故事,《通鑑》未加選錄,多少有點可惜。因為這個故事很簡單,但很動人,一讀就留下印象,而且把不與人相爭的個性刻劃得入木三分。《通鑑》為篇幅所限,這類有趣故事不能盡錄,也是無可奈何的事。

 

 

 

    一個與人無爭的人,不會處處講原則,處處立規矩;也就是說,不是一個在許多方面有「潔癖」的人。他的態度是謙和的,待人是慈祥的,但卻不是沒有主見,沒有個性;只是他不會用自己的想法來要求別人,與人相處則互相尊重,互相涵容。所以,人們都很喜歡他,和他在一起,大家都是高高興興,快快樂樂的。

 

 

 

    卓茂擔任地方長官,怎麼處理地方事務呢?他的作風異於前任,也不同於其他地方的長官。地方上熟悉事務的僚佐就很看不來,甚至恥笑這位新上任的縣令。鄰近地區的官員,看到卓茂的治理,也很不以為然,認為他的能力太差。就連上級的郡守,都為他擔心,還指定了另一位縣令來幫忙。卓茂呢?依然故我,照著自己的想法來辦事,多了一個來幫忙的人,他也不以為意。結果是,幾年之後,地方大治,風俗變得非常之好,人人都安心做自己的事,不會有什麼非份之想。

 

 

 

    卓茂處事的特點是什麼呢?他的作為何以受到別人的批評?與別人比較,有何差異呢?這是我們讀者應該不能放過的問題。我以為這個問題在引錄的文本中就可以找到答案:卓茂是以照顧自已子女的心情來對待屬下的百姓,而且是以正面的方式,不斷的嘉勉,總是說一些肯定的話,來鼓勵百姓向上;他對人從不厲聲斥責,也不會冷嘲熱諷,更不要說用什麼嚴厲的手段。而「嚴厲」的方法就是其他官員擅用的治理手法,也是西漢以來仍然十分流行的治民方法。這是一種怎樣的方法呢?那就是依法行事,用刑律來治理百姓、安定社會。我們知道,漢初提倡儒術,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循吏愈來愈多,但在實務的處理上,仍是十分倚重刑律,西漢的官員大多是「經」、「律」兼修,並不偏廢,就是一般經學出身的官員,也是熟悉律令,用於處理實際政事的。這樣的情況,邢義田所撰〈秦漢的律令學〉一文,(刊於氏著《秦漢史論稿》台北:東大,民76年),有十分詳細的說明,可以參看。引文中佔最多篇幅的這件事情,就可以視為卓茂不贊成依法治理的一個例證。

 

 

 

    有一個百姓,送給最底層的政令執行者亭長米和肉,但心裡又很不甘願,於是向縣令卓茂告狀。卓茂問他,是亭長勒索你的,還是你自願送去的?百姓說,是我自願送去的。卓茂說,那很好啊!百姓說,雖然亭長沒有勒索,但我也不是心甘情願,我是心裡有所害怕,才送這份禮,所以我向你報告。卓茂聽了,有點不高興,說了一些自已的看法,還是強調亭長索取的話,是不對的,這位亭長既沒有索取,而且他是一個不錯的好人,送點東西給他,也算是一種禮儀。這個百姓仍不服氣,就說,那麼,法律為什麼要禁止呢?卓茂笑著說,法律是一套外在的規定,禮儀則是人們內心的流露。接著就對社會秩序的安頓,用「法」與用「禮」的不同,作了最簡要的比較:用法的話,百姓將會動輒得咎;用禮的話,百姓則無怨也無愁。我們從這的例子可以清楚看到卓茂心中,對一般官員依法治事,深深不以為然,但他素來與人無爭,既不會一再宣揚自己的主張,更不會與人爭辯治理方式的良窳,他只是在事情的處理上,照著自己的想法去做。

 

 

 

    卓茂做到「教化大行,道不拾遺」,幾乎可說是地方吏治的最高境界,其治績甚為明顯,也成為後世史家論述的重點所在。范曄追溯治績的由來,認為起於卓茂的性情,他宅心忠厚,近於仁;與人無爭,近乎恕;信守這樣的道理,是不會引致任何憤恨的。袁宏也說,卓茂的德行,深為民眾所擁戴,光武舉卓茂為太傅,是適宜的作法。司馬光在「臣光曰」中同樣說,光武在開國之初,把一位忠厚、愛民的官員,置於善戰的武將、權謀的策士之上,表示他懂得統治天下的根本道理。王夫之讀卓茂的表現,想到的是:卓茂化民成俗的作為,後人可以學嗎?

 

 

 

    王夫之說,卓茂的作為是可以學的,也是不可以學的。怎麼說呢?怎麼又是可學,又是不可學呢?王夫之是這麼說的:如果能夠學到卓茂的居心與修養,所做所為無非性情的流露,不求名,不逐利,自然而然,化民成俗,這是可以學的;如果只學卓茂的表現,學他如何與人無爭,如何謙退自牧,就像王莽執政時的潁川太守嚴詡一樣,「本以孝行為官,謂掾、史為師友,有過輒閉閤自責,終不大言。」其結果呢?「郡中亂」。(見《資治通鑑》卷三十六,漢平帝元始三年)這就是不可學的。王夫之又在卓茂對告狀的人講的話中,選出一句,特別加以闡釋。王夫之認為,卓茂所說:「凡人所以群居不亂,異於禽獸者,以有仁愛禮義,知相敬事也。」是一句很值得重視的話。我們從這句話中可以看到卓茂學養深湛,已經體悟到「天理流行之實」,而且在自已的行事中實踐出來。卓茂,絕不只是忠厚待人,行事謙讓,博得人們普遍好感的好官員而已。王夫之說:如果欠缺深厚的修養,恭敬會帶有諂媚,寛和就不免懶散,簡樸而格調不高,都是裝模作樣,甚不可取。所以,學卓茂,應該學到像卓茂這樣深刻的學養。我想,王夫之讀《通鑑》,讀到卓茂所說的這幾句話,感觸可能很深,或許想到這幾個字中必有深意在焉。進一步思考,就會領悟卓茂的作為一定是有其學養為根基的,是一種道理內化後的外在表現。王夫之這時必然會覺得卓茂的作為有可學的,也有不可學的,那麼不妨提出問題,加以討論,於是就有了《讀通鑑論》卷六中的這一篇議論。

 

 

 

    我們讀《通鑑》中的這一段記載,切勿輕輕鬆鬆,瀏覽一過,看到卓茂的事蹟,把他和有氣節的良吏稍加聯繫就算了。我們要儘量設法進入時代的情景之中,去體會感受卓茂的所作所為,並為他特有的風格作出解釋。當然,過去史家的議論,都留給我們很多重要的參考,都應詳加理解。尤其是王夫之的議論特別重要,我們應該學他如何一面閱讀,一面思考;如何提出問題,予以解答。這些既是論史的方法,也可說是讀史的方法,王夫之的精彩示範,應是傳統史學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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